党建思政


建筑工程系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4-06-25作者:建工系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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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

        三、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或表决,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予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到会人数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五、会议记录

        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时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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