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思政


建筑工程系党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4-06-25作者:建工系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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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一般情况下,应一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党总支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够按时听党课。

党总支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或形势、任务的需要,制定年度党课教育计划,研究确定党课时间、党课内容、讲课教员等。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比较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己编写教材。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党课教员应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对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在党员中有一定的威望。党课教员要掌握每一时期的党课教育计划,对党员队伍状况有比较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在讲课前,要认真备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讲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清,还要联系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在讲课后,党总支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必要时,还要组织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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