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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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我校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级荣誉奖项,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规范报送评审材料。在政策宣传上,要覆盖每位教师及每位高职学生。在育人宣传上,要集中宣传本校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典型事迹。国家奖学金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特别优秀的高职学生。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每生每年8000元。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2021年名额为12人。按照符合参评年级总人数占比测算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都必须位于班级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在学生公寓中表现良好,无违反学校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6.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都位于前10%(含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五、评审推荐程序

1.二级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在师生中广泛宣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申请条件,从严把关,民主推荐本二级学院评审对象。本次评审采用等额推荐方式,各学院按照附件1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2.学校审核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成立高职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对二级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定。学校要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报送材料和报送时间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今年启动建设国家奖学金网上评审系统,今年是启用全国评审系统的第一年,为做好衔接,稳步推进,将采取线下报送材料和线上系统填报并行方式。

线下报送材料:

1.高职国家奖学金各学院评审报告,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结果、二级学院高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意见。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认真阅读附件2中的填表说明后再填写。

3.《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4.高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本次12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都要上报省厅,请各学院按照(附件4)征集要求认真把关。

上述材料于10月20日前,以电子形式纸质形式,一并上报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10-85532700,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202。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分配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附件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省厅)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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