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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8 级学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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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8 级学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学生) 2018 级各班级 为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和毕业,建筑与环境工 程学院就 2018 级学生 2019—2020 学年补考作出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考课程 本次补考课程为 2019—2020 学年开设的所有课程(公共课及有特殊 要求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 二、补考对象 2019—2020 学年有不及格课程的 2018 级学生。 三、补考方式 因疫情影响,本次补考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补考时间安排 补考时间段为: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止。 五、补考要求 1.补考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教学工作,补考学生必须认真对待,完成考 核任务; 2.2018级所有学生2020年10月28日前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考试成绩, 明确补考科目,2020 年 10 月 29 日前联系任课教师,明确补考时间。 3.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同学,以旷考处理。 4.根据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凡在校学生 2019—2020 学年考核成绩不合格课程的学分(按补考后成绩统计)总计 达到该学年规定应修总学分的 1/2 及以上者应编入 2019 级相关班级进行 学习,或者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可跟班试读;跟 班试读期间,若每学期所得学分对于教学计划规定应修课程学分的 1/3 者,则作退学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 年 10 月 20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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