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目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8 级学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学生)
发布时间:2020-10-26作者:杨旭娇
【字体: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8 级学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学生)
2018 级各班级
为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和毕业,建筑与环境工
程学院就 2018 级学生 20192020 学年补考作出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考课程
本次补考课程为 20192020 学年开设的所有课程(公共课及有特殊
要求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
二、补考对象
20192020 学年有不及格课程的 2018 级学生。
三、补考方式
因疫情影响,本次补考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补考时间安排
补考时间段为:2020 10 20 日至 2020 11 10 日止。
五、补考要求
1.补考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教学工作,补考学生必须认真对待,完成考
核任务;
2.2018级所有学生20201028日前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考试成绩,
明确补考科目,2020 10 29 日前联系任课教师,明确补考时间。
3.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同学,以旷考处理。
4.根据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凡在校学生
2019—2020 学年考核成绩不合格课程的学分(按补考后成绩统计)总计
达到该学年规定应修总学分的 1/2 及以上者应编入 2019 级相关班级进行
学习,或者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可跟班试读;
班试读期间,若每学期所得学分对于教学计划规定应修课程学分的 1/3
者,则作退学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 年 10 月 20 日

    上一篇【打印】    【收藏】    【推荐】    【关闭】

下一篇    

 
 
进入编辑状态